备注:
1. 刊登广告必须符合《广告法》及其有关规定,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、介绍信及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发布广告的证明。获奖产品、专利产品需出具获奖证书、专利证书;标有商标的产品须出具注册商标证书;公开发行的报刊、图书广告,须具有省级以上出版部门批准的书刊号;招聘人员需省(市)劳动人事部门证明;办各种培训班,需经劳动人事部门核批;药品广告要有批准文号和广告审查文号;医疗广告要有医疗许可证和广告审查文号;
2. 刊登广告必须签订广告合同;
3. 刊户可对广告刊出日期、规格、样式、字号等提出要求,具体版面和日期由本报根据情况统一安排;
4. 广告内容必须真实、健康、合法,如有不妥,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;
5. 刊户原确定的广告如果在排版后撤消,须交纳广告费的30%;
6. 本报封1、2、3、4系用轻涂纸印刷,广告图形请用300线扫描,其他版位用200线扫描,彩色广告提供软片的需标明C、M、Y、K,并附墨稿;
7. 广告原稿必须抄写清楚,凡因原稿不清楚导致出现差错的,由刊户负责;系本报差错,由本报负责对差错部分免费更正一次,原已见报的广告费用照收。广告原稿本报保存一年后即销毁;
8. 在本报刊登广告,均先汇款后刊登,不办理托收。遗失、启事类广告一律先交现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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